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对于本、硕、博课堂邀请院外专家授课事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教师可根据需要邀请院外专家到课堂授课,每个课堂每学期不超过2次,每次授课时长不少于2课时。实务类课程可适当增加外请次数,但不得超过总教学周数的1/3。外请专家授课次数超过总教学周数1/3的特定课堂,需由党政联席会通过。
二、教师、项目负责人、系主任对邀请的校外专家应慎重把关,校外专家应是所讲授内容领域的权威人士,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所讲授内容是本院教师不能讲授的。
三、有外请专家需求的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外请专家申请表,系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批,并由教务科备案。
四、一门课程有多个课堂的,可让学生合并听课,但应提前报教务科备案;如人数较多需更换教室,或讲课时间需调整,提前报教务科申请调换。
五、除学院相关文件具体规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课堂外,外请专家课酬标准为每课时1000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高的,教师可另附说明,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
六、未提前申请或审批未被通过的校外专家,均不得进入课堂授课。
七、外请境外人员或境外机构人员授课,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八、本规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新闻学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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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闻学院外请专家申请表(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