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新闻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新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接收推免生专业:新闻学(专业代码050301,包括两个方向01无02国际新闻传播)、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02)、传媒经济学(专业代码0503Z1)、广播电视学(专业代码0503Z2)、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代码055200)。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新闻学院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经新闻学院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新闻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
4.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四、接收程序
1.复试结束后,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新闻学院将向学校优先推荐录取“新闻学院硕士推免生选拔工作坊”的考核优胜者。
3.新闻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新闻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4.新闻学院打印纸质版拟接收名单,经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纸质版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汇报,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最终的接收结果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6.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院(系)提出。
五、其它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4.本办法由新闻学院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