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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11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量:

一、基本原则

1. 新闻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 接收推免生专业:新闻学(专业代码050301,包括两个方向01无02国际新闻传播)、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02)、传媒经济学(专业代码0503Z1)、广播电视学(专业代码0503Z2)、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代码055200)。其中,新闻学专业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将向学校优先推荐录取“国际新闻传播硕士推免生选拔工作坊”的考核优胜者。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含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

(一)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 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 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

三、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

1. 拟申请我院的外校推免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9月25日8点前,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

(2)2015年9月28日至10月4日,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点击进入),填报我校志愿。

本校推免生须于2015年9月28日至10月4日期间,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点击进入)填报志愿。

2. 我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本校推免生及外校推免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将于10月9日在新闻学院网站公布。我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无效。

3. 研究生院开通推免生网上支付复试费系统,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缴纳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

4. 我院推免生复试拟于10月10日下午14-16时报到,10月11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和跨专业加试,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5. 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如新学期尚未注册,需提供有学院盖章的“在读证明”);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对于外校推免生,还须审核《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四、接收程序

1.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复试成绩。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纸质版名单经主管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报的拟接收名单,确定最终接收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研究生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 研究生院汇总整理经推免生回复确认的接收名单,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告,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公示工作。

4. 2016年9月新生入学前,学校会组织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