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新闻学院接收推免直博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新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直博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制订本办法。
(二)接收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
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00]
二、直博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对于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如因参军入伍期间无法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其他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则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含笔试、面试)且考试合格。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五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具体审核鉴定要求参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具有强烈的学术兴趣和较高的科研潜质,有志于成长为一流的新闻传播学者;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相关科研经历或已发表相关科研成果。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系统开通和填报时间我院将通过微信号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号以及新闻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新闻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直博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方式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_xj.jsp)扫描件。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
(4)成绩排名证明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外语专业四级、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
(6)个人陈述(项目选择原因、学术兴趣、科研经历和成果清单,2000字以内)。
(7)个人代表作或获奖证书扫描件1-3项。
(8)研究设计(总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包括研究主题、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主要内容、拟取得的主要结论、参考文献等)。
(9)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专家的推荐信1份。
4.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50分)
(2)综合课(考查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50分)
(3) 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5.学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四、接收程序
(一)复试结束后,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我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新闻学院将在学校下达计划范围内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新闻学院“全国新闻传播学科优秀学子夏令营”直博生项目优秀营员。
(三)新闻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新闻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五)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直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直博生还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报名和交报名费(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未按规定在我校简章要求时间内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的直博生录取无效。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益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五)我校直博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由新闻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