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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4    作者:    点击量: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工作,规范综合考核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综合考核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学院综合考核组织工作。

第四条 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

类别

材料审核分

非专项计划考生

73.5

“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考生

64.5

第五条 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综合考核科目内容如下:

(1)笔试(闭卷):

外语(满分50分/合格30分);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专业水平考核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或前沿问题等。

(2)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3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

第六条 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11:30

地点:明德新闻楼508会议室

2.笔试

时间:2024年3月15日14:00-17:00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考生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3.面试

时间:2024年3月16日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第七条 考生报到时需提交材料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与硕士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及提交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提交新闻学院审核。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硕士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硕士还需提交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应届生承诺书》(点击下载),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场规则》(点击下载)。

5.除以上材料外,请自备一份档案袋,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放入,并在档案袋上标注考生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报到和综合考核,规定时间前不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第八条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加权求和得到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第九条 推荐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开展推荐录取工作。学院对非专项计划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考生在具体对口高校名额范围内排序确定推荐名单。总成绩及单项各科目(含加试)不及格者不予推荐。

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综合考核期间及后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第十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遵守考场规则。对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咨询方式及其他事项

请所有进入综合考核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我院 “人大新闻研招”QQ号,备注“2024+姓名”,添加成功后,需第一时间发送下列信息:

1.是否参加综合考核

2.自己的手机号与紧急联系电话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便完成身份认证;未能按要求完成身份认证者将被删除。

综合考核相关通知将通过本QQ号发送。

特别提醒:本号只作为相关通知的渠道,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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