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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师生办实事|新闻学院举办“法治同行,反诈防骗”主题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    点击量:


为增强学生的反诈骗意识,减少电信诈骗发生频率,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学院于69日在明新演播厅举办防诈骗主题宣讲会,邀请保卫处安全教育宣讲团的成员裴先忠老师进行讲解。

裴老师强调,学生必须提高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那些认为“自己没钱,不会成为诈骗对象”“不贪小便宜就一定不会上当”“情商高、智商高就一定不会受骗”“诈骗在我身边不会发生”的观点都是对于诈骗的不准确认识。研究数据表明,90后、00后在受骗群体中占比已接近70%,成为最广大的受骗群体。

随后,裴先中介绍了“冒充客服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网络交易诈骗”“情感诈骗”五类电信诈骗的常见套路与防范建议。


“冒充客服诈骗”指的是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诈骗对象的购物信息,冒充快递客服,以货物出现问题联系赔偿等理由,要求添加私人微信、扫描二维码等,骗取支付信息实施诈骗。他建议同学们应熟悉购物平台的退款退货流程,通过官方渠道处理网购问题,警惕私人联络。


“冒充熟人诈骗”指的是诈骗分子通过盗取社交媒体账号并通过技术合成声音、图像等伪装身份,借助熟人关系进行诈骗。裴先中提醒同学们,遇到熟人求助时需保持警惕,在采取行动之前首先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受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一般套路为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捏造案件,诱使诈骗对象进行贷款、赔偿等。但公检法部门一旦有需要学生配合调查的情况,首先会与学校学工部门或保卫部门联络,通过官方手续才能与学生进行联络,一般不可能直接与学生本人联系,对于这种情况同学们要提高警惕。


“网络交易诈骗”中,诈骗分子通过鼓吹刷单、投资的“高收益率”或通过二手交易行为、交保证金兼职等进行诈骗。裴老师提醒,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且投资有风险,操作需谨慎。

常见的“情感诈骗”有裸聊和“杀猪盘”两种。诈骗分子通过与诈骗对象培养情感基础进行诈骗。裴老师提出,防范情感诈骗,绿色上网是关键。一旦遭遇诈骗应立刻报警,不能碍于情面,最终使犯罪分子得逞。

新闻学院自2019年以来,每学期均举办防诈骗主题宣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本次讲座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活动之一,旨在增强学生防范能力,合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编辑:江健

指导教师:孙权 吴衣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