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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9月批次资格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作者:教务科    点击量:

根据学校工作通知做出以下工作安排,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4月22日**卡相关手续

1、申办2017年9月《考试资格证》的学员,需在4月15日、22日上午10-12点、下午1-4点带齐下列材料至明德新闻楼508**卡:

   注:16秋新闻班、16秋传播班及往届学员请于4月15日办理;17春新闻班、17春传播班请于22日办理。

(1)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一份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填满,内容不少于4行,主要就申请人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价,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且不可由申请人自行填写;贴一寸白底证件照片;资格卡号和方案号先不填,其他选项必须填写完整

(2)科研成果承诺书一份(要求:必须本人签字,签字日期写2017年4月22日)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照片清晰可辨,不可扩印或缩印,否则不受理)

(4)《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和本人签字《承诺书》(2008年9月之后获得学位证书的同等学力学员,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附件下载网上学位证书验证流程及《承诺书》

(5)近一个月内的电子照片一张(要求:白底证件照;180X240像素,照片清晰,大小在20K以内;以“班级+姓名”格式命名,例如“17春传播班XXX”。4月13日前发送至jcr_e_photo@163.com)

注意:

a.“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科研成果承诺书”可进入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同等学力”板块-“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b.拿到学士学位满三年方可申办考试资格卡(2014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的同学方可办理)。

2、4月15日、22日上午10-12点、下午1-4点学员到明德新闻楼508验证后,当场核对申请信息表,并签字确认。(要求:必须本人签字;且工作单位一栏必须与“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中单位公章一模一样)

二、 缴纳第二部分学费(课程考试费)及领取资格证时间学校将另行通过学院官网通知。

第二部分学费的发票抬头按照资格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公章)+姓名+资格卡号来开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学期所有提交材料并符合申请要求的所有申请人,资格期从2017年9月开始计算,有效期至2021年9月。

2、本学期错过办理考试资格证时间的学员只能推后一个学期办理考试资格证,未办理考试资格证的学员不能参加非题库考试、题库考试和国家考试请各位学员务必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时间。

3、已经办理过考试资格证的学员不需重复办理。

4、如有换工作的同学,资格登记表由现单位填写意见及盖章。

                                       新闻学院

                                    2017年4月5日

附件:网上学位证书验证流程及《承诺书》下载/uploads/soft/170405/04-05_160038-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