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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3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量:

根据学校工作通知做出以下工作安排,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一、10月24日上午9点至12点办理验证手续

1、申办2016年3月《资格证》的学员,需在10月24日上午9点至12点带齐下列材料至明德新闻楼0504验证:

1)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一份(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填满,内容不少于4行,主要就申请人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价,加盖公章,且不可由申请人自行填写;贴照片;资格卡号和方案号先不填)

2)科研成果承诺书一份(要求:必须本人签字)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照片清晰可辨,不可扩印或缩印)

4)电子照片一张(要求:白底证件照;180X240像素,照片清晰,大小在20K以内;以“班级+姓名”格式命名,例如“08秋传播班XXX”。发送至jcr_e_photo@163.com)

注意:

a.“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科研成果承诺书”可进入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下载。

b.拿到学士学位满三年方可申办考试资格卡(2012年12月前获得学位的同学方可办理)。

c.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当天带齐。

2、11月2日至8日,学员到明德新闻楼0504核对申请信息,并签字确认。(要求:必须本人签字)

二、 缴纳第二部分学费(申请费、课程考试费)及领取资格证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学费的发票抬头按照资格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资格卡号来开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学期所有提交材料并符合申请要求的所有申请人,资格期从2016年3月开始计算,有效期至2020年3月。

2、本学期办理考试资格证由研究生院老师进行现场验证,错过验证时间的学员只能推后一个学期办理考试资格证。请各位学员务必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时间。

3、已经办理过考试资格证的学员不需重复办理。

4、如有换工作的同学,资格登记表由现单位填写意见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