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院2016年博士生复试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学院整个复试工作。
第四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满分100分)、专业水平(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三项。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绩的及格线均为60分;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由笔试(50分)和面试(5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两项均不低于30分方为及格。各项成绩均及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复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1.笔试
外语(满分50分,30分及格);专业水平(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专业水平考核内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前沿问题等。
外语能力笔试和专业水平笔试一并进行,考试时间3-4小时。
2.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30分及格)、综合素质(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学院组织外语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外语面试成绩。
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内容:考生的学术兴趣、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等。
第五条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名单”备注栏中标注有“加试”的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第六条 复试流程:
1. 复试报到
时间:2016年4月19日14:00—16:30
地点:明德新闻楼508室
2. 笔试
时间:2016年4月20日8:30-9:00外语能力笔试
2016年4月20日9:10-11:40 专业水平笔试
地点:明德法学楼0101教室
考生请提前阅读《考场规则》(点击阅读),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身份证件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3. 面试
时间:2016年4月20日13:00-17:00
地点:面试地点待考生报到时通知。
4. 加试
时间:2016年4月21日 8:30-11:30,14:00-17:00
地点:明德新闻楼301教室
“新闻学院2016年博士生复试名单”备注栏中标注有“加试”的考生须参加加试。
第七条 复试最终成绩由考生外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三项成绩加权求和获得(外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权重分别为20% 、40%、40%)。学院对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第八条 复试成绩待复试结束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参加博士生复试的考生均需体检,在京考生请在4月16日上午或17号上午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外地考生请在4月19号上午或21号上午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上的体检通知。
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如本学期尚未注册,需额外提供“在校证明”)及《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须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3.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应有学校研究生院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带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且未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提交给我院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该表;
5.报名后提交的审核材料中如有缺漏的考生请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携带之前提交材料审核的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供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申报材料不真实,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