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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18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量:

一、总则

为确保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凡对本中心负有管理或使用责任、以及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从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规范

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研究所、系部、实验中心等负责人参加的实验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实验室管理与使用安全责任到人。日常实验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人为实验室专职人员。

凡进入本中心实验室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教师均需签署《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责任书》。

三、实验室使用规范

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主要针对学院内部教师和学生开放,院外人员使用需要报学院审批备案。任何人在使用实验室期间要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规、不得发表违规言论。

除课程以外,教师与学生使用实验室均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明确使用时间、人员、房间号及使用资源等信息,实验室管理员通过后方可使用。

实验室使用期间,教师与学生均需遵守《演播室(录音间)学生守则》、《摄影实验室学生守则》以及《计算机教室学生守则》,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保证实验室的整洁,及时关闭电源,锁闭实验室。

四、实验设备使用规范

为了保证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针对我院实验教学的特殊性,我中心制定《实验中心设备借用规定》与《设备器材耗材丢失、损坏的赔偿办法》。

实验中心相关器材(含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一律通过网上预约登记后借用。预约者必须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在校学生或在职教师,参加过相关设备操作培训。所有设备原则上当天借出、当天归还。

五、防火安全

防火安全是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的重要方面,要求人人规范使用实验室电源及设备、重视防火安全,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