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陈绚教授接受邀请加入中国传播法学研究会。
为加强传播法研究,依法保障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国法学会研究决定筹备成立中国传播法学研究会。该会是由热心传播法研究和传播事业发展的法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在中国法学会的业务指导下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下,开展传播法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鉴于在传播法研究领域的贡献,陈绚教授于2013年10月8日受邀加入中国传播法学研究会。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为全国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作为法学社团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