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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本科学生社会调查与专业实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06-14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量:

一、对学生的要求

(一)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

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在校期间,学生应利用暑假进行一次社会调查,完成一篇调查报告(5000字左右),计2学分。调查对象与选题可自行确定,也可在班主任老师指导下确定;参加“千人百村调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项目可直接申请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调查报告统一在第七学期内交给班主任,由班长主任评定成绩,报给教务科。

(二)专业实习

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第七学期前半学期为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实习内容为与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工作,要求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代表性成果,并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鉴定。计4学分。

实习学生可申请本院各实习基地的实习岗位,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在确定实习单位后向指导老师报告,如需实习介绍信,请以班为单位到党团学办公室统一办理。

实习期间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在政治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纪守法,注意维护学校与学院的形象和声誉。在本院实习基地实习的同学未经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负责人的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同志,虚心学习,多出成果。在外活动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3、与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系,至少每个月主动与实习指导老师见面或打电话一次,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4、实习期间每位同学至少向简报提交两篇实习体会文章,以编辑出版“实习简报”。

5、实习结束时向学院提交实习成果,在平面新闻媒体进行采编业务实习的同学要求至少完成新闻作品(不限文体,但不得少于300字/篇)3篇,可以是与记者合作完成的作品(以有署名为准,排序不限),或者主编专版或专栏至2期(以有署名为准,排序不限)。在广播电视台和网站等新媒体实习的同学要求提交录有本人新闻作品的光盘,所参与制作的节目不少于两件(以有署名为准,排序不限,节目种类不限)。在广告公司、出版社或其他政府、企业单位实习的同学也要求提交自己的实习成果,如果所参加的工作没有成形的成果形式(如参与某些活动的组织等),需所在实习单位出示其参与这些活动的书面证明,并要求写明该实习生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表现,加盖单位公章。凡不能提交实习成果的学生,学院对本次实习将不予认可,实习的学分不予计算,不得按期毕业,直到补实习并达到实习要求为止。

6、实习结束时,完整填写《专业实习手册》内容。指导老师按学生提交作品情况、手册填写内容及3000字实习总结综合打分,计专业实习4学分。

7、在实习阶段申请推免攻读研究生的同学不得因申请保研影响实习,专业实习成绩将作为最终保研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学校与学院的相关规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在最后一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和实习成绩均应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的成绩不得低于A-;承担学院指派的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完成相关任务。如果最后一年的学习与表现在非特殊情况下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学院在最终进行研究生录取时可不予录取。

8、《专业实习手册》请上新闻学院网站-教学培养-本科教学-表格下载-本科学生常用表格下载区下载,实习结束前,准备好手册以备实习单位填写实习鉴定,请一定加盖公章。2017年年底前将填写完整的实习手册交实习指导老师。

9、实习结束后,每位同学可领取200元实习补助,但须将实习期间公交车票(外地需有往返火车票)保存好,待实习结束后及时交班长,班长到学院填写报销封面,统一到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不及时上交票据者视为自动放弃补助。

 

二、对系主任、班主任及实习指导老师的要求

(一)二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在暑假开始前对学生的社会调查计划进行摸底统计,指导学生确定相关调查对象和调研选题,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在秋季开学后对本班学生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批,成绩上报教务科。

(二)各系主任在5月底前安排本系将上四年级学生的实习工作,为学生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系1 名老师,如果学生超过30人,可配备2位老师。

(三)实习指导老师承担的工作有:

1.5月底之前与所在系负责联系的实习基地联络沟通,填写《新闻学院本科实习基地信息反馈表》提交教务科,由教务科汇总后向全体学生张榜公布,供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可以跨系选择实习单位,但应优先满足本系学生的实习需求。

2.组织本系全体实习学生召开一次实习动员会,进行前期指导,明确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并登记所有学生的实习单位、联系方式。

3.为没有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联系安排实习单位。

4.在实习进行期间,应到实习基地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如因故不能前往某些实习单位,至少每月给所有学生打一次电话,询问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向实习单位进行调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学院领导。每月的电话联系情况均要进行文字记录(由学院提供实习检查登记表)。

5.对所指导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由学院设法处理。

6.在实习期间督促学生提交实习体会文章,并负责完成实习简报的编辑工作,将简报的电子版提交本科教务秘书进行打印装订。

7.实习结束后收齐所有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实习成果和学年论文,并评判学年论文,给出成绩。

8.向学院提交全部学生的实习鉴定、实习成果、学年论文、《新闻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检查登记表》和实习总结报告。

 

本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正式执行                                                                                          新闻学院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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