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所高等新闻教育机构。1958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汇聚燕京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三校学科资源,经过六十多年发展,成为新中国记者摇篮、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研究重镇、新闻传播教育工作母机、新闻传播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者、全球新闻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设有新闻系、传播系、视听传播系、广告与传媒经济系四个系,建立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等的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新闻学、传播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依托机构。在教育部开展的四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蝉联第一或评为“A+”。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序列。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名师辈出,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奠基性、开创性的贡献。学院有28人次入选国家各类重要人才项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为构建中国特色新闻传播学术话语体系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学院设有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和文献中心。新闻传播实验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面向新时代、面向新技术革命、面向新型全球化,引领中国新闻传播学术创新,打造一流科研平台。近年来,学院积极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原创性科研成果产出大幅提升,代表性成果不断涌现,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在国际顶级期刊发文量居于国内领先。目前已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长期培训与短期交流于一体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二、课程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公共课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公共课 |
3 |
语言基础 |
公共课 |
4 |
量化传播研究方法 |
方法课 |
5 |
媒介市场分析 |
方法课 |
6 |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
方法课 |
7 |
传播理论研究 |
学科基础课 |
8 |
新闻传播史研究 |
学科基础课 |
9 |
新闻理论研究 |
学科基础课 |
10 |
公关理论与实务 |
专业课 |
11 |
网络传播研究 |
专业课 |
12 |
传媒经济研究 |
专业课 |
13 |
视觉传播研究 |
专业课 |
14 |
网络舆情研究 |
选修课 |
15 |
数据新闻与数据可视化研究 |
选修课 |
16 |
新媒体用户研究 |
特色课 |
17 |
计算传播学 |
特色课 |
18 |
创意传播案例分析 |
特色课 |
三、教学办法
授课教师:
请看学院官网http://jcr.ruc.edu.cn/yuangong/jiaoshi
教学方式:
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上课安排: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上课时间上午9点—下午16:30点(午休时间约为1.5小时)。
四、学习期限
在职课程培训班学习时间为1.5年。
五、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
☆大专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若确实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经学院审核认可也可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的学习。
六、报名流程和联系方式
1.提交入学申请,学术能力、工作表现、获奖情况等支撑性材料,待学院审核。
2.审核通过,填写《新闻学院在职课程培训班入学登记表》。
3.提交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三个证书复印件。
4.提交2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新闻学院教务:关老师 010-82501820;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新闻楼0506室;
招生辅助老师:李老师、刘老师、卞老师、何老师、付老师、戴老师、赵老师
招生辅助电话:010-82507689、010-82507168、010-82507690、010-62511656、010-82507691、010-62511026、010-62516511
招生辅助咨询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汇贤大厦B座302办公室
报名时间:08:30-17:00
七、收费标准
45000元/人
八、收费方式
学员通过资格审核准许入学后,点击招生老师发布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培训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九、证书
1.学员完成课程设置中所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获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3.交付学校审核的证书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本人提供的证书证件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